陳言/業務(台北市)
日前媒體報導,司法院長賴浩敏微服出巡,到法院旁聽法官開庭,要了解基層法官辦案的情形。這樣的司法改革新招,在今日宜蘭地院院長請辭,表達對司法院,處理違失法官懲處過輕一事爆發後,讓人不勝唏噓,司改難道是說一套,做一套?!
從5月25日江國慶案的懲處結果,法務部因超過公務員懲戒法追訴期限,而無法處分相關人員,搞得立委還要提案修法。試問,真要等到立法通過,又得耗費多少時間與公帑,立法之後,又有多少有魄力的官員,依法奉行?人們漫長的等待,我們想問到底還要踐踏司法人權到何時?
直至今日,面對行為顯有違失的法官,司法院卻祭出「申誡」處分。司法體系如此官官相護的文化,令人不齒,我們不曾看到我國司法史上,對失職的法官、檢察官行使濫權追訴的紀錄,從江國慶案,到今日黃瑞華院長之事,人民實在痛心!沒有實現的司法正義,架空國家體制,鯨吞蠶食人民權益。
古有屈原以死明志,身投汨羅江,留名千史。今日的地方法院院長,寧可放棄一生公門之職,也不願隨宦海浮沈,昧著良心做事。古有云:「身在公門好修行!」又云:「一世為官,九世為牛。」筆者為地方法院院長首開先例,敢當壞人挑戰體制而喝采!人民不要殺雞儆猴的民粹司法,只希望還原到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的公理正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