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政府監督體系腐敗?

台語有句俗話說:「告錢了錢,告人了人」若非得已,老百姓怎會控告政府官員呢?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民告官,也是民主時代政府提供給人民一個申訴冤屈的管道,體制的設計立意良善,卻因體系內「人為」的因素,人民控告政府非法官員,究竟能夠得到多少公義?太極門弟子控告檢察官侯寬仁及稅務員史越生案,也可說是一項對政府監督機制的總體檢。

85年因政府宗教掃黑餘波,太極門掌門人被人匿名檢舉涉嫌詐欺、逃漏稅案件,三審皆獲判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四名被告均已獲得冤獄賠償後,太極門弟子具狀代為控告當時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起訴,國稅局審核員史越生做偽證。台北地檢署受理本案,於今(17)日上午召開偵查庭調查,太極門弟子對於當年侯寬仁的起訴,甚至道館遭到國稅局查封,感到不滿,動員前往抗議。女弟子王麗香說得激動處,不禁又哽咽起來,她帶著女兒林千羽,捧著亡夫林世明的遺照,表達強烈的控訴。王麗香表示當年他們全家一起在太極門練功,太極門遭到不白之冤,他的先生等不到司法還太極門清白就過世,死不瞑目,而且他往生後多年,司法三審都判太極門無罪無稅,侯寬仁還是未受懲處,甚至他的違法起訴書還繼續危害太極門,所以她代夫控告。太極門弟子高呼「嚴懲侯寬仁、嚴辦國稅局、查辦執行處。」並當場在北檢外練功,以示抗議。太極門方面表示,這次前來抗議,希望檢方還給他們公道,嚴懲侯寬仁和史越生。

據太極門辯護律師蔣瑞琴,出庭後表示,幾年來,太極門弟子不下數十次向高檢署等相關單位陳情,請求依據監察院調查侯寬仁檢察官的八大違法事證予以依法懲處,但不管換過多少位部長皆無依照監院函示議處。近日法務部的回函仍然一口咬定,經派多名資深檢察官調查,侯寬仁偵查太極門案件查無不法,嚴重官官相護、包庇不法,太極門弟子首先對該冤案的禍首,檢察官侯寬仁、稅務員史越生提出告訴也是到了忍無可忍了。今天到場抗議的太極門弟子表示,若今日的告訴仍無法獲得公義,不排除陸續對一干違法濫權、怠忽職守、廢弛職務的公職人員提出告訴,讓國家的司法及租稅人權得以伸張,讓老百姓得到應有的人權保障。

檢察官違法濫權之起訴書,對人民權益、社會資源及國家信譽,均造成嚴重之損害,法務部對於高檢署之調查,未盡監督之責,縱容包庇侯檢察官之不法,引發民怨。98年10月20日中國時報社論「司法體系不能正己 焉能正人」文中刊載,「司法體系(例如公懲會),常會自動嚴格的推定無過錯存在,提供自己人最周到的官官相護」、「受害的法官無處伸冤,即使是監察院發動調查權也不發生效果;這無異表示:連法官受害都不能得到最起碼的行政懲處做為最起碼的保護,…那一般平民的權益被侵犯時,又怎能期待得到司法體系給予救濟?」、「司法體系不能獨立於自身的偏袒情結,以致無力制裁內部高層人員,而賠上了司法體系的整體公信力!為了一個害群之馬,司法體系失去了最寶貴的司法信用,長期積弱不振的司法體系若是因此更形失去外界的尊敬,又能怨誰?」原本在善良百姓心中地位崇高的官員,淪為被告的角色,該檢討的是整個監督機制為何腐敗至此!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然司法檢察體系,卻仗著熟諳法令的優勢「寬以待己,嚴以律人」,使得受侵害的百姓沉冤難雪;加上挾行政優勢,配合檢察官作偽證的稅務員,同樣在行政單位死不認錯,始終官官相護的沉痾下,對一個優質的文化團體,先以司法迫害,接著行政體系的一路追殺,著實是一件人權迫害的奇冤,目前也引起國際相關單位與團體的高度關注。其實,進入網路的世界,我們可以看到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的案例,可說是罄竹難書;遭財稅單位違法、濫權課稅的苦主也比比皆是,我們認為政府當局應該要能做通盤的整頓,充分發揮職權,始能整飭官箴,主動「正己」才能確保百姓的人權,不會在官僚護短、文過飾非的心態下,永不見天日。我們也希望全民要發揮「頭家」精神,全民一起來監督改革,這也是身為民主國家國民不能放棄的社會責任與權利,希望台灣還有未來,這是我們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