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大屠殺事件」由來的時代背景,雖然非單一因素所能解釋的,但當時確實是在政治方面,行政長官制度確有諸多缺失,官箴、軍紀欠佳,政治參與和待遇也極不公平;在經濟方面,由於不當之管制政策,百業蕭條,物價飛漲,失業嚴重;在社會方面,復員返鄉的前台籍日軍軍人就職無路,一文莫名,因而逐漸形成一股不滿政府的暗潮,而當時的行政長官陳儀個性剛愎,以致下情不能上達,官民關係惡劣至極,有識之士早已預感危機之瀕臨,然而,長官公署卻猶渾然不覺的情況下所發生的近代台灣史上的重大悲劇。翻開史業可知,台灣人民於1945年末即已對國民政府的期望落空。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民眾因緝私傷害人命事件未獲解決,乃沿街打鑼,通告罷市,市民、商店立予響應,相繼關門。由於民怨日漸累積,已到一觸即發的至高點,這場風暴隨後蔓延至台灣全島各地,而爆發228事件。
據史料記載,當時官員不僅平日不是在為民服務,遇事還要擺出官架子,並層層推諉,敷衍了事,這些缺點與日據時官員敬業要行政重效率成為強烈的對比。政治上缺乏效率,官僚作風又盛,這些現象均是日據時期台人未嘗經驗的,短短的一年半,行政長官公署的表現真是遠不如日人。而公務員涉足酒家、不守紀律及貪污的事件,報紙的登載不絕,例如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十二日《台灣新生報》社論(談營私舞弊問題)所載的舞弊案數目頗為驚人,指出不少公務員常涉足都市中的舞場、茶館、酒樓和賭場,各機關冗員太多,人民對公務員的印象欠佳。至於貪污案件不僅出現在一般公務員,連檢察官、法院院長,甚至教師都貪污。而士兵不守法、乘車購物不給錢是常見的事,甚至有公然搶劫者。不少貪污超過千萬元以上。
這些因人謀不臧導致政治敗壞,人權蕩然無存的歷史事件,在一甲子有餘年後,由於時代進步,人民教育普及,人權成了普世價值之後,228屠殺事件之責任歸屬報告於2007年出爐,為受難者家屬爭取到龐大的賠償金,然而,遲來的正義終究不是正義。站在21世紀的世界、民國99年的台灣,全民要問:228造成「官逼民反」事件的歷史教訓與意義何在?當年受難者的鮮血換了今天受難者家屬的賠償,還是由老百姓的納稅錢來買單,他們的委屈、他們的怨能夠因此而弭平嗎?再問,現今的公務員除了拜科技之賜改用電腦處理文書之外,有多少公務人員的服務態度、行事作風還是和當時一樣官僚?所謂「桌上一點墨、桌下一攤血」公權力侵害人權的事件層出不窮,誠如馬總統所言,凡侵害人權的十之八九來自政府機關,那麼,執政團隊還能和當年的長官公署一樣猶然不覺嗎?!
從HANG TEN等四家業者聯名給馬總統的陳情函指出,「我們明明誠實納稅,稅款從沒絲毫偷漏,國稅局卻恣意曲解事實、補稅濫罰,重創政府法治形象,更逼使業者倒閉歇業」的事件向前推,因產創條例修訂,國內最大企業之ㄧ的郭台銘揚言撤資事件,從藝人A咖到F咖被國稅局窮追猛打的課稅案件,到法務部強制執行全台420萬餘戶欠稅案…等,國稅局官員拿著行政命令「雞毛當令箭」,浮濫開單、違法課稅,而且罰款數倍在全世界只有台灣與學習台灣經驗的大陸,其他國家都只有幾%,更甚的事,訴願制度由於部分委員未依法迴避,國稅局不遵照訴願決定書的裁定,讓訴願制度幾乎只是擺著好看,到了行政法院,以吏為師、官官相護的缺失,傷害也不亞於國稅局,這樣串聯起來的官僚體制霸權,加上部份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濫權羈押等,公務人員迫害人權的事件,可說是罄竹難書啊!而體制的失衡,對公職人員濫權違法、侵害人權的事件,層峰除了馬總統最常提人權,吳揆偶爾「震怒」一下,究竟能解救多少受難者?到底是縱容、包庇還是怠惰、忽視,人民有怨難申,還有監察院難以有效的糾舉、彈核,更是全民心中最無奈的痛!
我們不能否定台灣人權沒有進步,至少在言論自由上的確有很大的成長,因此現今社會的民怨才有機會訴諸輿論,站在媒體正義的角度與立場,我們無意攻擊某些人事物,披露缺失,只希望政府真正面對現實問題加以改進,讓國家更好、人民更幸福、人權有指標。誠如宋太宗「戒石銘」中的「爾奉爾祿 民脂民膏 下民易虐 上天難欺」所指,其實,公務員依法行事,再多的法律規定都不如他們內心的一點良知,一個沒有良知的公務員,根本就無法知道人權是何物,要如何叫他們去落實呢?!要知道老百姓期待的是一個能夠預見問題,不必等人民抱怨、等人民罵,才手忙腳亂動起來的政府。但台灣人民從解嚴到現在,多少的等待?多少的抱怨?遭逢那麼多的人權迫害,身心飽受煎熬,對政府的信心在淌血,當司法改革、行政救濟、行政訴訟制度一再失靈,政府若還沒有徹底改革的決心與做法向人民交代,台灣人民能不墬入228的輪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