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個人良心自由協會,把太極門的案例,放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47會期,標題為「濫用稅制迫害少數宗教心靈團體已成全球的問題」,他們覺得一個政府用稅制的手段來迫害一個宗教團體是非常不能接受,因為宗教信仰是受聯合國的人權宣言所保障的,讓他們也看不下去。其中,英國的Alex表示,台灣難道是兩個國家?為什麼法院的判決結果,稅務機關不理會,法院也無可奈何。歐洲的人權法庭以及美國的法院也表示,世界各國不可以用稅收的制度來迫害宗教信仰的團體。
繼歐洲宗教間宗教自由論壇主席Eric Roux表示,台灣是現今世界上偉大的民主國家之一,他無法理解,竟然會縱容少數官僚持續迫害一個已證明清白、和平、誠實的心靈修行團體長達29年,當一個民主國家開始偏離正軌,發生不公義時,其影響可能比發生在一個極權體制的國家時更糟糕,這降低了整個世界的民主標準!Eric Roux表示民主國家偏離正軌比極權國家更糟糕。
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10年後,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欠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欠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多少的冤案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台灣的民主走回頭路,真不應該!
臺灣實踐大學蔡政安教授認為,太極門案是臺灣施行轉型正義的失敗案例。依聯合國定義,轉型正義就是民主國家努力恢復過往被威權政府剝奪的人權,但臺灣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卻限縮1992年以前的侵犯人權行為,才符合轉型正義範圍,明顯就是威權政體常有的「協商或自我閹割式」的轉型正義。而1996年臺灣政府對少數宗教心靈團體迫害事件,證實解嚴之後,臺灣仍存在官員剝奪人權的的作為,要談轉型正義,太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