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實質停擺中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目前僅有書面往來,而實質部分如人犯解還、探視等目前為中斷;他也誠摯呼籲中國,盡快恢復交流管道,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是對雙方有利的作為。

兩岸於2009年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雙方在民事、刑事領域中提供共同打擊犯罪協助,雙方也同意交換涉及犯罪有關情資、協助緝捕、遣返刑事與刑事嫌疑犯。但自從去年5月20日民進黨執政後,兩岸關係處於冰點,所以在國外逮捕的台灣電信詐騙犯就不再交還給台灣處理。法務部表示,會積極透過各種協商管道繼續努力,希望能回復到像以前台籍送台灣,大陸籍送大陸的方式。

有關政大畢業生周泓旭被控共諜一案,目前遭收押禁見。陳明堂說,依照兩岸共打協議規定,對方人民若被限制人身自由,須及時通報對方,法務部也已通知中國公安部,但是中國目前還沒有回應。【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