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浮洲合宜宅遇4級地震、發生裂痕事件後,一樓店辦的承購戶認為建商日勝生漠視權利,於是向新北地院提出返還價金告訴,日勝生堅稱瑕疵可修復補正,新北地院今天一審判日勝生賠償浮洲合宜宅A區部份的14位承購戶的價金及違約金新台幣1.5億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 A2、A6區建物已出現瑕疵,房屋裂痕雖經補強修繕,可達安全居住要求,但未能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要求標準,判賠1億5568萬餘元。對此日勝生表示,不了解地院判決准許部分一樓店辦解除契約的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詳加研究。另28住戶向日勝生求償,尚在審理中。
日勝生表示,浮洲合宜宅建案所發生部分地下室裂縫爭議項目,經5家專業技師公會提出結構安全鑑定報告且經台灣大學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審查通過,確認這些裂縫瑕疵可補強修繕,也有依結構安全鑑定報告建議提出結構補強方案,並送請新北市政府進行變更,亦已獲得核准在案;日勝生稱,一樓店面不是合宜宅,若讓承購戶因房市景氣不佳,藉瑕疵解約,對建商不公,將造成一樓承購戶群起效尤,導致公司財務嚴重衝擊,影響全體住戶權益。
日勝生表示,公司已投入大量資金及相關專業人力,盡全力補強結構,並參照三級品管作業,力求確保承購戶居住安全及購屋權益,在此情況下,部份一樓店面承購戶仍要求解除契約,顯有失公平之處,但相關判決結果不影響後續結構補強工程進行。【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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