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年滿80歲以上,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即巴氏量表評估),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
國民黨提案指出,許多高齡長者是需要看護,而「巴氏量表」制度讓許多家庭造成苦惱及醫病關係緊張,故提案放寬雇主聘僱外藉人員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資格條件,若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讓家庭照顧者能重返就業市場,減輕壓力與負擔,不必再為照顧年長者而擔憂。
民進黨團提出,將勞動部2023年10月推動的「多元免評」政策能直接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