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領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及相關部會團隊,於美東時間2月12日在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大使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簽署,並由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共同見證。雙方同步確認臺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推動方向,正式建立新階段經貿合作架構。行政院表示,後續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本次協定涵蓋關稅調整、非關稅措施、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及供應鏈合作等面向。經歷兩階段談判,我國輸美產品對等關稅由原先「32%加計最惠國稅率(MFN)」逐步調降,最終確定為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