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行政副院長吳志光教授以及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分別表示,針對所謂思想良心跟宗教自由,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一般性意見,特別談到保障宗教自由,尊重宗教信仰。以及對於宗教團體的主張,文化團體的主張,都必需要予以尊重。 專家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