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達 2.5倍罰鍰 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

2026/04/15    文/游仁泉/教師

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只好行使行政救濟,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1/3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此次國際人權兩公約審查,還有近十例受公權力侵害、迫害的NGO團體向審查委員喊冤,希望審查委員能夠了解台灣的人權並未真正的落實,並期許政府能在審查委員的協助下,停止以公權力侵害人民的人權。

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讓人民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國稅局的納保官侃侃而談,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

法國的個人良心自由協會,把太極門的案例,放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47會期,標題為「濫用稅制迫害少數宗教心靈團體已成全球的問題」,他們覺得一個政府用稅制的手段來迫害一個宗教團體是非常不能接受,因為宗教信仰是受聯合國的人權宣言所保障的,讓他們也看不下去。其中,英國的Alex表示,台灣難道是兩個國家?為什麼法院的判決結果,稅務機關不理會,法院也無可奈何。歐洲的人權法庭以及美國的法院也表示,世界各國不可以用稅收的制度來迫害宗教信仰的團體。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René Wadlow)首先肯定台灣勇於面對歷史錯誤,透過推動轉型正義深化民主與社會信任。他強調,人權保障不應受時間侷限,除了彌補歷史傷痛,更應正視當代案件並強化救濟機制,確保正義即時到位。他指出:「法治必須具備修正制度錯誤與提供救濟的功能,否則將失去靈魂。」並期待台灣持續以法治與人權為核心精進制度,落實全面性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