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8 文/陳默言/自由業
前北科大王隆昌教授,因其臨時遞補受聘為南港展覽館工程案評審委員,無端捲入行賄案,法院僅憑汙點證人後的供詞,將他判刑7年8月定讞。王教授認為自己飽受冤屈,很委屈高喊「我的清譽比我的生命還重要!」「我唯一犯的錯就是我相信司法、我相信檢察官」「如果沒有給我一個真相,我死不瞑目!死不瞑目!」前大法官許玉秀認為本案漏洞百出,幾乎就是檢察官主導汙點證人的供詞,「這不是教唆偽證嗎?」人民對司法沒信心,許多法官檢察官都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他們跟王教授沒有兩樣,都是被冤枉的被告,我希望他們在面對這樣的情形,能有多一點的同理心。」
檢調機關要嚴守程序正義、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及善盡確實舉證的法律責任,更希望類似不幸事件不要再度發生,否則只會傷害更多學術生命,浪費司法資源,台灣也會因此不配稱為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這才是「依法行政」,實際上修法的動作好像是削足適履,仍是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太平洋日報張寶樂社長認為,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沒有一個領頭來做的話,其他老百姓誰敢?」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六年了,平反太極門冤案就是指標性動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歷史價值就會被彰顯。
旅美生技科學家黃品嘉以青年世代觀點發聲,指出太極門案雖於民國96年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稅確定,國稅局亦承認五個年度課稅錯誤並歸零,卻唯獨留下「81年度」假稅單並強行拍賣修行聖地。她提到美國立法精神反覆強調一個關鍵原則:政府的合法性,來自於自我糾錯的能力。並強調在美國教育與公共政策實務中,政府犯錯應由政府承擔,而非由人民買單。黃品嘉感嘆,此案延宕30年已成青年世代的「制度性不確定性」恐懼,呼籲賴總統展現高度,撤銷違法稅單,讓臺灣民主與人權接軌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