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1 文/侯梓/自由業
可怕的是執法官員可以任意制定解釋函令達到非法變合法的課稅,財政部官員依據作業要點就可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更厲害的是制定法條要立法院通過,例如之前追稅期限是5年,快到期時請立法院改追稅期限為10年,最後又改15年,形同無限期追稅嘛!國稅局用一張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百姓,讓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的不遵守法院無罪無稅判決,直接執行查封、拍賣、沒收手段侵害人民財產權,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就被結案了,財產沒了,命也差點沒了,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嗎?
一個奉行良心信仰、自力自費到全球推廣愛與良心的和平文化,同時捍衛人權的良善團體,卻在30年前無辜成為政治整肅下的受害者,嚴重侵犯信仰自由。多項報導指出,發生在85年的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全案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卻因國稅局無視最高法院判決,持續違法課稅,迄今仍未平反。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當年公然在電視媒體表示,在太極門道館找到一把「桃木劍」,要作為太極門「養小鬼」、「詐欺」的證物,卻從不曾在法庭提出,甚至搞遺失,離譜到極點。侯寬仁還把莫須有「養小鬼」荒誕不經的內容寫在起訴書裡。太極門案後來經監察院調查結果,檢察官侯寬仁涉有「八大違法」。
宗教信仰若讓被當商務的對價關係來看待,就悖離法律保護人民信仰自由,也是對淨化人心的工作者的污衊,將陷大眾於不義,讓心靈再度墮落與沉淪。各宗教都希望政府能有所謂善意的、有良心的做法,由國稅局所課到的稅都是用來建設,用在百姓的身上。可惜不是這樣子,有稅官說法院判決不算,有法官說年紀大了,會把有利於人民的證據忘了,更有檢察官結合稅官對百姓一罪二罰,用刑事、用稅單要致人民於死地,這些政府官員怎可昧著良心、罔顧人權、甚至違法違憲的凌虐百姓,動不動就限制出境、凍結財產,讓百姓沒有活路,那人民就不需要這些法官與稅官了!
《寒冬》雜誌執行編輯Marco Respinti表示,太極門案件是一宗公然的司法不公,亦是對宗教自由的嚴重侵犯。他指出,社會正義旨在確保每個人能參與政治、經濟與社會生活,然而自1996年以來,太極門師徒所受對待,已嚴重限制其公共參與。儘管各級法院已澄清不實指控,其修行聖地仍遭收歸國有,顯示社會正義尚未實現。當和平守法的公民團體被貼上標籤、遭錯誤指控並被邊緣化,形同歧視。他呼籲政府以智慧與政治責任尋求解決方案,終結濫權與官員瀆職,因為任何公民的社會正義遭剝奪,皆損及整體社會與全球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