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器嚴重侵權 政府豈能置之不理

2026/02/04    文/寒淵/自由業

112年政府待強制執行共1405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租稅人權被戕害。而增修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第3項規定,要求財政部應通令各稽徵機關,開出稅單要有事實舉證責任,否則屬於無效稅單,且財政部要對國稅局做出行政處分,這個法案有其急迫性,應趕快通過,不要再放任稅務機關惡整百姓了。

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無稅確定,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30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十一年後慶幸得以平反,獲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萬年稅單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置之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置之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假稅單迫害太極門,至今後面接任的財政部長無人敢介入這樁稅法228事件,其戕害人民賦稅人權莫此為甚!

中小企業法務人員曾政勳則指出,儘管刑事三審已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且有國家公文書證實非補習班,行政機關仍無視判決持續違法拍賣。他強調,面對國家機器的嚴重侵權,不應受限於僵化的五年再審時效,司法機關應依《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精神,優先適用公約撤銷違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