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2 文/貢汎/自由業
不同於世界各國,台灣的稅法比司法還要可怕與嚴苛,欠稅不用法官判決,稅官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更可以管收關起來,最可怕的是凍結財產到一毛都不剩,連吃飯的錢都沒留!根據統計112年欠費欠稅案共1405萬件,這裏頭不知有多少被纒了20年、30年的稅災戶!政府要轉型正義、要改革,請先從不談人權、不從法律、未來還會不懂稅法的稅制先改革吧!
官員在官官相護的傳統下,又沒有人權觀,許多官方執法者用合法的手段,濫權的凌虐人民,俗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其來有自,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用「稅務獎勵金」激勵了稅官開稅單,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用「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鼓勵稅官「有所得就開稅單」,不是「有所得依法開稅單」以致於台灣的法稅冤案很多,使得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稅的不信任度非常高。
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監察院應持續追踪法務部是否有完成對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的從嚴究責議處的處分,並立即撤銷對太極門的違法稅單,而監察院對國稅局調查有七項重大違法,張盛和難逃干係,也應有相當的處分,方能給全國人民一個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的交待,也能還所有受害人的清白與正義。政府應深入了解國內司法判決的定罪率不到五成的事實,只因有些檢察官是不知、不懂、還是不願尊重人權來辦案,這樣的檢察官實在有違全民的託付,不知上位者能想像百姓的遭遇嗎?能推舉定罪率最高、冤賠金最少的檢察官,一定是很有人權觀的,既然有擇優,就有汱劣,更要淘汱那些定罪率最低、冤賠金最高的檢察官。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教授,進一步以太極門案為例指出,當年檢察官侯寬仁利用違法起訴、媒體栽贓、輿論審判,使無辜的修行團體背負莫須有罪名。歷經三審十年無罪確定後,雖獲冤獄賠償,相關單位卻沒有人被究責。他痛批:「司法官違法濫權無人問責,人民卻要十年才能證明清白,這是民主法治最大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