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31 文/徐懷/所長
人民訴願的結果應該都是稅單正確無誤的,據了解,訴願的委員們絕大多數都是財政部官員,不管是官官相護、還是球員兼裁判,人民訴願成功的機會很小。申請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應是戒嚴時期的惡稅制度,也是不講人權的專制極權國家充實國庫最有效的方法。但是至今已經解嚴38年了,許多惡法、惡稅制仍然繼續使用,仍然是充實國庫的良方,但卻嚴重的違背民主自由國家講究的人權,更吞噬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期盼政府堅持維護台灣是民主自由有人權的國家,首先廢掉稅務獎勵金外,並修改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的惡法。
不同於世界各國,台灣的稅法比司法還要可怕與嚴苛,欠稅不用法官判決,稅官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更可以管收關起來,最可怕的是凍結財產到一毛都不剩,連吃飯的錢都沒留!根據統計,112年欠費欠稅案共1405萬件,這裏頭不知有多少被纒了20年、30年的稅災戶!政府要轉型正義、要改革,請先從不談人權、不從法律、未來還會不懂稅法的稅制先改革吧!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8.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頃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Mike指出,黃文皇案、吳沛純案及延宕29年的太極門稅務假案等稅災案例,這些稅務人權迫害案竟持續發生在號稱亞洲民主燈塔的台灣,實在令人震驚!而要解決台灣長年稅制亂象,應從制度根本改革,包括建立稅官問責與監督機制、強化公平透明的稅政與司法救濟、設立合理的冤錯假案重審制度、深化行政人員法稅人權觀念,最重要的是,政府應儘速平反稅災案,重建人民對法治與政府的信任,推動台灣邁向真正公平正義的法稅新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