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02 文/丁懷/所長
曾經名揚國內外的嘉邑行善團匯集善心人士贈與捐款造橋舖路,沒想到一下捐款太多愛心不及實現,又被國稅局用惡法強課稅百萬元,民眾贈與的善款被追稅開罰,眾所周知,所有的行善團有多少義工是不支薪的,也有許多廠商也是只拿本錢的,這些所有節支下來的錢被國稅局課稅,這不是流氓搶錢的作風嗎?實在令人作嘔!黃文皇大律師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明明是做公益,國稅還真厲害,開出罰一億多元的稅單,當時賦稅署長張盛和表示「如果沒有罰你,你會跟繼承人勾串」,難道是搶百姓錢有功升級當財政部長嗎?國家真的窮到要用流氓當部長搶錢嗎?
台灣司法的自由心證跟著檢察官走,隨便指控一個人犯罪。往往辛酸血淚史,任人都會掬一把同情之淚,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在現今接踵而至的執法人員侵害人權之事,的確是有樣學樣,反正都奈何不了我,可憐百姓如俎中肉,只有任由檢察官宰割了!希望喚起檢察官的思考,雖然檢察官只要達到50%可能有罪的門檻就可以起訴,但本該有相當程度懷疑才起訴,不是像這樣直接把人起訴,最後調查老半天,證據力相當薄弱,證據根本沒有價值就去認定人家的罪,最後就算判決無罪,「對當事人來說也是無法承受的重」。
前北市國稅局凌忠嫄局長到校園向大學生說「你是我的眼」,要大學生當起眼線來檢舉逃漏稅了,感覺國稅局快發狂了,手段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據法務部統計,近20年來行政執行繳庫的金額持續增加,向欠稅欠費民眾追回的總金額突破5,000億元以上,貢獻國庫歲入真是「功不可沒」。這種不管青紅皂白的做法,小老百姓好害怕呦。
民國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已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而遭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也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然而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判的不算」,持續開出違法稅單,甚至移送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土地財產。政府放任行政機關以違法的追稅手段,聯手強搶民產。人民依循所有合法管道救濟、陳情,萬萬沒想到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行政執行署,不顧律法和百姓痛苦的吶喊,當著所有台灣人和下一代面前,以違法的作為,將太極門土地非法執行拍賣,收歸國有。讓人深刻感受到國家機器的嚴重失序,及政府除錯機制失靈的可怕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