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違法執法者 勿繼續危害百姓

2025/08/05    文/林青/業務

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之前政府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只因台灣的司法、賦稅人權被侵害已久,不期待人權能提昇與世界各文明國家相同。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Arndt Sinn教授強調德國憲法從1到19條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尤其第一條提到人性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等於是對國家公權力限制,公權力不可任意擴張侵害人權,這19條也是人民對抗國家高權的基本權;德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須要遵守法院的判決,所有公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所以法稅改革來自人民的需要,這是天經地義,過程常須要先抗議,之後要冷靜考慮人民需要什麼樣的法稅,透過對話制定人民需要的法稅。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指出,太極門案是因1996年為政治選舉目的而被捏造的假案,帳戶僅數十萬卻被虛構為數十億。此案反映部分公權力不肖份子為檢舉、稅務獎金,不惜偽造證據、竄改資料,忘卻公平正義,甚至「失格」喪失人格。陳志龍強調,人權並非從天而降,它是抗拒公權力的集合抵抗權,須經無數抗爭方能爭取與落實。民主法治必須建立在事實與證據上,面對公權力中少數邪惡勢力的不法破壞(如變造公文書、竄改錄影帶等),絕不能保持沉默,因為沉默將助長這些雖少數卻極其可怕的破壞者。爭取法稅改革與人權的過程艱辛,但必須持續行動,努力捍衛人性尊嚴與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