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08 文/林風/創作工作室
人民打行政救濟時卻被稅捐機關警告「稅法獨立於一般法,你官司打贏還是得繳稅單」。「這到底是什麼政府,用稅單逼得老百姓走投無路」?行政法院根本是敗訴法院,而且勝訴也毫無用處,因為最後還是將開立稅單的權限交由國稅局。
國內常見的萬年稅單,關鍵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院及稅務人員心態。目前稅務環境是只要在核課期間內開出稅單,即使救濟階段勝訴,撤銷永遠不會是最原始的那張稅單,而是第一個階段的復查決定。太極門即深受萬年稅單之苦,行政法院積非成是,即使律師要求應將原始稅單一併撤除,法官仍受限於怕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及專業不足,而不願自為判決,因此建立財稅法院刻不容緩。
這幾年政府全力推動黨產歸零、年金改革,接著還要推動司法改革,唯一不推動的是稅制改革,難道是國家財政空虛的魔咒使然嗎?沒錯,稅收是國家建設的根本,但絕不是凌虐百姓人權的機器啊!更不是摧毀民俗文化的工具,台灣的稅制沒讓人民多賺錢,要知道台灣的政府官員可以因欠稅就查扣歌仔戲服公開拍賣,扼殺了文化自由;可以因為人民欠稅而限制出境,限制人民遷徙自由,更可怕的是112年台灣還有待強制執行超過1405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以及萬年稅單等來綑綁人民。
台灣「法稅幫派」亂象引發社會關注,官與惡的距離–被法稅威權操弄下的台灣,「法稅幫派」類似於明朝的錦衣衛,都是恐怖統治的工具,對人民進行長期的財產和精神上雙重酷刑,而台灣的萬年稅單甚至被美國天普大學法學教授Ken Jacobsen 比喻為虐殺黑奴的「水車」,呼籲應立即廢除稅務獎勵金。台灣政府應積極實踐人權,比如透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等措施,制裁侵害人權者。1219案件的重要性,呼籲政府平反以維護台灣形象,符合國際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