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獎勵金誘惑 違法稅單滿天飛

2023/07/28    文/林兔兔/經理

侯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台灣的法稅人權跟國際人權距離有多遠?司法與稅制的改革腳步為什麼牛步化?政府要加油!快快切除司法毒瘤吧!檢察官是代表公權力、社會公平正義的司法體制,一旦讓強權介入,就失去了其伸張正義的功能。「新刑事訴訟制」後,能真正整飭司法風紀、消弭惡習,還司法公平、公正、公義純淨的空間!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3月9日有一場記者會很勁爆,記者當場詢問法官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未料,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這樣的回答讓在場的人瞠目結舌!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好霸道!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經查林秋華法官有好幾年的判決,人民都百分百敗訴,有點常識也會知道,人民若覺自己無理絕不會興訟,而證據指向林法官違法、不適任,卻仍然在職,這是說誰遇到誰倒楣,人民只能去請神明保佑嗎?!法官判案不依證據,還能當法官嗎?是否應依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做懲處呢?

稅官一定要有證據再開稅單,司法如此,賦稅也是如此,稍有不當,就容易搶奪人民的財產權。但台灣的稅官是否是開錯稅單不會被懲處、還是有查稅獎金的誘惑、或是國庫虛空長官鼓勵,似乎有著稅單滿天飛的景象,否則怎會109年公佈待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有1431萬件。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太極門稅務冤案,國稅局未實質查核,即以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違法不實起訴書核發稅單,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確定,證實起訴書錯誤不實,由刑事冤案衍生的不實稅單,應依法撤銷。另外,太極門81年度稅務冤案屬枉法裁判,且陸續有新事實、新證據證實課稅處分及該確定判決均屬錯誤,國稅局有義務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聲請停止執行並撤回執行,然而國稅局明知原課稅處分錯誤違法,還要求行政執行署繼續執行、查封拍賣太極門的修行道場預定地並強行收歸國有,有故意侵害財產權之主觀惡意,符合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應予以國家賠償,並呼籲監察院列案調查,予以平反,以彰監察院保障人權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