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4/17 文/林石/廠長
國內常見的萬年稅單,關鍵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院及稅務人員心態。目前稅務環境是只要在核課期間內開出稅單,即使救濟階段勝訴,撤銷永遠不會是最原始的那張稅單,而是第一個階段的復查決定。太極門即深受萬年稅單之苦,行政法院積非成是,即使律師要求應將原始稅單一併撤除,法官仍受限於怕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及專業不足,而不願自為判決,因此建立財稅法院刻不容緩。
官員密切合作領獎金的程度,真是今人嘆為觀止!也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作為,表面上看起來都是合法的作為,但若由專家學者檢視起來,獎勵金是沒有法律依據,違反程序處處,所以這些官員是會心虛的!例如有執行官完成執行拍賣程序,獎金應也落袋了,結果被相關拍賣案志工舉牌問執行官獎金幾何?心虛的執行官如芒刺在背,要求下令把這位舉牌志工抓起來,就發生了「919竹北事件」。官員這樣的表現根本是告訴世人「此地無銀三百兩」,「惦惦吃三碗公」,「得了便宜還賣乖」,真是無知到極點!
可憐的百姓年年被超徵了千億以上,不但沒有合理的退回多繳的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9年強制執行總數1431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件追得喘吁吁!人民有被管收、有被限制出境時有所聞,十足的顯現我們的詐騙集團的政府做盡了違憲、違法的事,可憐的是,政府仍沿用舊政府的詐騙手段欺凌百姓,尤以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是為典範。
針對萬年稅單現象,人權律師蔣瑞琴以去(2022)年監察院蔡崇義、田秋堇委員等作成調查報告指出,「按稅捐機關擁有核課稅單之公權力,可供調查、勾稽,且稅捐爭訟案件,納稅者勝訴比率已屬微小,倘維持原處分之復查決定經多次撤銷,顯見原處分確有違誤,若未能儘速確定,任由稽徵機關不斷重核復查發單,將嚴重侵害人民之財產權、訴願權及訴訟權,且來回進行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浪費無數行政、司法資源及社會成本,違背稅捐程序正義之期待。」並要求財政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