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稅猛於虎 稅務機關應檢討不當之處

2023/04/13    文/童可蓮/自由業

台灣雖然已邁入「民主」的體制,但是威權時代留下來的餘毒,卻讓執法官員無法脫離官僚的巢臼,稅務機關多如牛毛之解釋令,及不當之課稅命令,造成擾民事件處處可見;往往因與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往往就要好幾年,怕事情尚未解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有夠可憐吧!財政部若只為維護本身的課稅權,卻無視於嚴苛的課稅命令已超越母法,而怨聲載道民怨四起,殊不知苛稅猛於虎,稅務機關該好好檢討其不當之處了!

侯寬仁檢察官辦案爭議非常多,他是媒體的最愛,經常是利用媒體公開案情來辦案,利用公權力責成各個行政機關配合辦案,沒證據也能起訴,其所起訴的案子最後宣判無罪的比率非常高,被監院調查報告要行政究責,法務部用「拖」字訣,已逾行政懲處的10年時限,無法追究;也曾召開考績會決議不予議處。到第二次考績會,議處「申誡」,才使侯寬仁當年考績乙等,這是侯檢浪費多少司法資源、犠牲多少百姓的黃金時光,或是身敗名裂等的成果,而自己拿個乙就喊冤!

更有高達84.6%和76.5%的民眾不信任法官與檢察官,由於我國《憲法》第81條保障法官「終身職」的關係,目前能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機制,除了內部職務監督及監察院依職權彈劾移送職務法庭審查外,主要就是透過《法官法》中「法官評鑑」與「職務法庭」運作的規定。要擺脫恐龍法官、吸奶嘴法官、行政法院被諭為「敗訴法院」的陰影。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指出,現今司法界出現一個司法怪獸,權力大到可怕,叫做「司法院長」,舉凡調升審級,或年度考績、職務評定,或庭長、院長、其他首長的指派等,都在司法院長一個人的手中。他認為,應將司法院長的權力虛化,因為司法院長只是司法行政,而非司法審判,但台灣的法律卻違法給他非常多的權力。另一個司法亂象,設計了大法官的交錯任期制,剝奪了總統的提名權,此私心的運作未被察覺而立法通過,讓大法官變成司法院長的儲備人選,不僅讓大法官的獨立性消失,更因擁有無上權力的司法院長限於特定人,把持權位,司法幫也因而形成。陳志祥提出司法院改革方案:一、立法剝奪司法院長之權力;二、成立臨時組織辦理法官調動或其他事宜;三、讓司法院單純只是司法行政機關,不應該有那麼多權力介入審判,權力應虛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