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2/24 文/林欣/特助
老百姓接獲烏龍稅單,為了保障自己的財產權,就要走冗長的行政救濟了,最高行政法院根本沒有稅務專庭,有關稅務案件,常依國稅局官員引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寫出判決書,百姓如何有勝訴的機會,要享有租稅人權,難矣!
就以鄰近國家的綜所稅稅率,南韓38%、香港16.5%、新加坡20%,台灣將從45%調降到40%還是遠超過這些國家,當然人才外流、企業遠離、外商過門而不入,種種惡性循環讓年輕人看不到未來。政府絕不可因國家財政困難,就多開罰單、提高各項獎金,尤其是稅務機關自行開單強制課稅,萬萬不可再讓老百姓還要勞心、勞力、破財去訴願;唯有尊重「賦稅人權」,才能促使民生富強康樂,百姓生活安和樂利,政府可要好好督促財政單位。
加拿大五年十億就被轟,發窮人財,“加拿大稅務局(CRA)通過對聯邦福利的年度審查,在過去五年追討回10億元。數據顯示,CRA自2013年至2014年以來,向國人追討30.21億元,卻拖欠納稅人總計18.37億元。批評者指責CRA從最弱勢群體中賺錢。長久以來台灣財政管理不當,連年預算赤字,金融弊案頻傳,人民的血汗錢猶如「泥牛入海」,甚至被「債台高築」,現在就已經人人被掠奪了!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認為,稅務機關與行政執行署的獎金制度是一個隱憂,他表示,正常的公務員考績都會走火入魔,更何況是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金。這非常可能引誘公務員不依法行政,在資訊不對等的情形下,逼迫人民繳不該繳的稅,進行不符比例的強制執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