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劈柴連柴砧都劈了」 人民只有死路一條

2022/07/23    文/齊芙/處長

高官不顧百姓的生死,拿著惡法來凌遲百姓,這實在有違福利國家的本質,難道要讓百姓生活在痛苦絕望之中嗎?「賦稅人權」要建構在尊重百姓之上,即刻清查所有冤稅案,就地撤銷;追訴年限到期也應撤銷,不可再修法無限延長,這是政府解決「稅災」的良方,不容再用惡法欺壓百姓了。因為德政是官愛民,惡法則官壓民。

國稅局卻放著民怨不顧,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台灣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從90年的190萬件到109年高達1431萬件,20年來暴增了7.53倍,任由4欠稅案件逐漸擴大,還拿著廢棄法條、及多如牛毛的解釋令來欺壓百姓,讓百姓的冤稅案陷於無法解套的訴願程序,不但不解民困,反而是落井下石,讓人民長久生活在噩夢連連之中。追稅期間一延再延,只有台灣這樣玩。

稅災是人民無法面對最大的痛,自從國稅局宣佈欠稅大戶,引來了寒蟬效應,有些尚在行政救濟的階段,就如同109年全國1431萬欠稅欠費案件將面對被強制執行的命運!難道要置納稅人保護法而不顧嗎?那政府辛苦立法所為何事?不免讓人想到這些數據政府究竟要凌遲人民到何時?如果政府又一味地枉顧人民的權益,不以民為主,到頭來若因官逼民反才是最大的致命傷,政府真的非得要公然地強奪民產,置人民於死地,還不肯罷休嗎?政府口口聲聲要照顧人民的生活、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然而骨子裏頭,「劈材連材板都不放過」卻蠻橫地搶奪人民的財產財,多可怕!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現任教中正大學林文舟教授認為,財政部的稅捐徵收期間一改再改,發現人民的財產執行有困難,就一再拖延,反正就是硬要,例如:79年修法把徵收期間定為15年,發現有些案子還是執行不完,後來又好幾次延長,最近又修法延到121年,全世界沒看到有國家像這樣子玩的。顯見國稅局為了拿到稅金,竟數次以修法方式不斷延長既有「法定期限」,既不符合法治國家之平等原則,也讓人民對隨時可塗改的司法毫無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