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台灣3毒犯死刑定讞

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於上任後對於掃毒不遺餘力,並以嚴刑峻法打擊毒品犯罪。而台灣3名毒犯陳嘉偉、王安康及羅至誠,於2014年從香港夾帶安非他命企圖闖關進入印尼,於入境雅加達機場時遭逮,在今年1月被印尼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印尼最高法院11日重審此案,仍判3名台灣毒犯死刑。對此,外交部13日表達遺憾,並呼籲國人在海外切勿以身觸法。

根據印尼最高法院資料指出,這3人從香港把毒品帶進印尼,以獲取報酬。而王安康和陳嘉偉兩人各把2公斤多的安非他命裝入塑膠袋內,再用塑膠袋綁在身上,企圖闖關。雖然羅至誠的身上並沒有夾帶安非他命,但因他陪同這2人闖關,因此被視為共謀。印尼最高法院表示,被告的犯罪的危險程度,對印尼人民造成極大傷害,被告應該接受相對應的懲罰。

印尼總統佐科威自上任以來,宣示嚴打毒品犯罪。在去年也處死了10多名毒販,其中多數是外國人,雖然聯合國和人權團體都呼籲印尼政府赦免這些死刑犯,但印尼總統佐科威拒絕所有相關的請求,佐科威認為毒品對年輕一代帶來毀滅性的影響,所以堅持司法單位應對毒販判處死刑。

針對此案,外交部則表示,藉此機會再次呼籲,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地區國家屬於重罪,請國人不要持有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得不償失。【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