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向前總統馬英九透露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似為立委柯建銘關說案,被依洩密罪判刑1年3月,可易科罰金45萬元;民事部分,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與立委柯建銘不滿個資與偵查筆錄被洩漏,分別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31)日判決黃世銘須賠償林秀濤30萬元、柯建銘62萬元,2案均可上訴。
102年特偵組調查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黃世銘在案件未偵查終結前,即將監聽透露給前總統馬英九等人,並指示檢察官楊榮宗召開記者會公開監聽內容,柯建銘認為隱私與名譽權受侵害,於是控告黃世銘洩密,亦提起民事求償。
此刑事案件,高等法院去(104)年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黃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黃世銘未入獄,繳交45萬罰金。民事訴訟部分,台北地院判黃世銘須賠柯建銘62萬元,可上訴。
這起監聽案也意外扯出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與其女兒遭到特偵組監聽,林認為名譽嚴重受損憤而提告。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黃世銘偵辦案件時傳訊林秀濤,並在未偵結時將林秀濤證述內容洩密給馬英九等人,甚至開記者會,確實違背執法義務致損害林秀濤名譽,審酌後判黃要賠林30萬元,但無登報道歉必要,可上訴。
一日兩案雙雙敗訴,黃世銘得賠92萬元,均可上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