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法官被提名人輪番接受立委質詢,對國號、國旗與國歌的看法成為關注焦點。立委徐永明20日指出,目前的國歌是國民黨黨歌暫用,呼籲立委們好好思考國歌內容,以及是否需要訂立一條《國歌法》。
徐永明表示,回溯國史館的資料,國歌根本沒有法律位階規定,而是民國26年6月17日國民黨中執會通過決議,「國歌未制定以前,以本黨黨歌代用」;而且國防部以部頒規定,對不願意唱國歌的軍人懲處,爭議不小。
徐永明指出,當這麼多人重視國歌,卻發現國歌位階不清,不僅不在《憲法》層次,連法律規範也沒有;經過這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可以看出現今國歌爭議不小,他認為,是時候讓台灣民眾重新制定自己的國歌。【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