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環保團體提出十大訴求 期終結光電亂象

多個環保團體今(27)日於行政院前舉辦記者會,針對近年的光電亂象發布10大訴求的聯合聲明。

環團指出,屏東石頭營、高雄大樹光電案等引起在地居民抗爭,苗栗淺山光電破壞石虎棲地,屏東佳冬試驗計畫被颱風吹翻,烏山頭水庫設置光電也造成爭議。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表示,目前約有160件光電案正在苗栗開發中,苗栗的淺山地區是石虎棲地之一,自然生態豐富的永和山、鯉魚潭水庫,都是光電業者欲設立光電板的地方,丘陵地上面蓋光電板,樹木跟藏草區消失,野生動物的生態也定會受影響。

監督施政聯盟研究員徐宛鈴表示,無論光電場位在哪裡,一定規模以上勢必會對景觀環境造成影響,因此應新增規模10公頃以上案場應環評,會後遞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務必在年底前完成修法。

環團提出十大訴求包含,一、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禁建,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應環評;二、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禁建,觀光地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納入環評;三、山坡地應無條件納入環評(三級坡、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全面禁建);四、水庫禁建,水面光電應無條件納入環評;五、潮間帶禁建,海岸地區擴大環評納管;六、光電毀森林、都計保護區應無條件納入環評;七、一般農業區2公頃以上環評納管(地目不變更者有條件除外);八、應立法避免土地分割規避環評;九、屬試驗性計畫之光電設施,2公頃以上納入環評;十、10公頃以上光電應無條件環評。【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