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部分復工 北市府抗告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停工,但遠雄公司日前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日前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但是北市府不滿遠雄曲解法院裁定,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2日表示,經過研議決定提出抗告。

發言人林鶴明表示,法院日前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北市府的立場,也就是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另一方面,法院也是提醒遠雄要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但遠雄卻曲解法院的裁定,認為遠雄無需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作。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決定提出抗告。

林鶴明表示,希望法院能夠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其真正意涵?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否則兩造仍然沒有共識,爭議沒有解決。

遠雄公司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只會針對裁定書所提及的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等安全項目,繼續依原定施工計畫施作;既然就原施工計畫進行施工,就沒有無施工計畫的說法。

北市府強調,依建築法第63條,遠雄本應立即負起工地安全之責,現在亦可就工地安全需要之部分,報經北市府同意後進場施工。北市府仍盼望遠雄能負起責任,提出確切改善計畫,以確保公共安全。【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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