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良政(5)落實兩公約平反假案 尊重人權的民主典範

2026年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將第四次接受國際審查,台灣人權與國際水準究竟存在多大差距?在呼應2025年聯合國人權日的研討會上,各界專家學者提出精闢見解。兩公約不只是象徵性的承諾,更是國家必須履行的義務。真正的法治在於「國家守法」、在於保障人民的尊嚴、自由與財產權,而非以重典加重刑罰,或程序瑕疵要求人民承擔不義後果。呼籲政府正視法稅與人權問題,儘速落實轉型正義、修補制度漏洞,讓公權力回到法治軌道,讓人民真正感受到國家保障,不讓人權悲劇在台灣重演。

既判力無限上綱?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是解方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研究:太極門案刑事判決已確定敬師禮屬贈與性質,行政院跨部會調查亦有7,401份申明書佐證,均屬新事證,但81年度確定判決未予考量。國稅局在部分年度認定所得為零,卻在81年度認定為補習班並維持課稅,與司法判斷互不一致。此矛盾已對納稅者基本權利造成侵害,呼籲重新檢討既判力在稅捐案件中的適用範圍,以確保實質正義與憲法人權保障。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民國81年的課稅處分,因稅務機關對前後共五年性質相同的所得皆認定為贈與免稅,唯獨對該年課稅,此舉已明顯違反了源自憲法平等原則的「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屬違法行政處分。稅務機關應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賦予的自我反省機制,主動撤銷過去的違法處分,徹底反省並更正錯誤,才能建構更好的自由法治環境。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本意在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處分,卻被限縮為行政機關的職權,不承認人民得以主張請求權,加上既判力常被無限上綱,使第117條形同空文。太極門案是典型違反平等原則的案例,「一樣的納稅義務人,一樣的課稅事實」,僅81年度有爭議。依第117條請求撤銷違法課稅處分,不僅合法,更是維護法治與人權的必要途徑。

輔仁大學兼任教授黃錦堂表示,解決太極門案有二個途徑:一是主張這個行政處分應該是無效的;二是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問題在於事務官的執見和態度,纏鬥這麼久就表示有冤屈,高階事務官如國稅局局長、賦稅署高階事務官應該好好研究案件。尤其,政務官更應該被苛責,不夠悲天憫人,不能夠苦民所苦。太極門這麼堅定的主張,師父帶領弟子做出那麼多的貢獻,對整個社會是一股正面清流,應該好好珍惜,想辦法解決。


聯合國人權日研討會聚焦「以人權為本  重建法稅正義」,各界專家學者紛紛建言。

法官痛心:法治國不容許不公不義的判決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表示,在法治國家,不容許不公不義的判決存在,然而,台灣太極門案中,同樣是弟子給師父的「敬師禮」贈與,在多數年度被認定為免稅,唯獨81年度被認定須課稅,違背了公平正義,違背了憲法,違背了很多保障。政府不僅未積極解決問題,甚至以強制執行的方式將太極門修行聖地收歸國有,實為「最糟糕的示範」。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林文舟表示,國家依法行政是最重要的,如果行政機關處分違法,應該是勇於糾錯,才是國家存在的目的;不該以「法的安定性」為藉口,一路錯到底。林文舟建議,即使判決確定,政府行政機關還是可以依第117條撤銷原處分。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分析:太極門81年度稅案的判決有兩個問題:程序違法與實體違法。所得稅法第83條之一,間接推計課稅的前提是:要有明顯逃漏稅嫌疑,更重要的是報請財政部核准,但在太極門案都沒有。當時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都說,是稅務機關錯了,缺少這個環節,而且不能補正,就應該認輸。他建議:政府可以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認為,太極門案是一個很重要的人權案件。既然是國家的錯誤,就是要改掉,用行政程序法的第117條去把它撤銷,這是最好、最快做得到的方法。

落實兩公約保障人權   平反假案樹立民主典範

會計師王明懿指出,太極門假案乃因行政機關違誤導致,台灣既然已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內國法化,政府各部門有「政治責任」與「法律義務」,提供有效救濟。即使是確定判決,行政機關仍有義務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違法稅單;法院也有義務直接援引兩公約給予有效救濟;而立法機構也有義務針對司法程序中再審之阻礙,儘速修法以提供權利救濟之途徑。

會計師莊美慧表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第22號一般性意見指出,內在信仰自由為絕對權利,外在實踐須以法律為依據。太極門是古老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屬於公政公約第18條宗教或信仰團體之範疇。太極門案中,國稅局未查證即課稅並重罰,甚至拍賣道場預定地,違反公政公約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破壞修行團體的正常運作,與國際人權標準明顯背道而馳。

前檢察官黃靖珣律師表示,近三十年來太極門師徒為自始遭錯誤認定所得性質之稅單疲於奔命,依然未獲有效救濟,違反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與第31號一般意見書所保障有效救濟之基本人權,成為台灣政府侵害思想、信仰自由之指標案例。【記者李英修報導】

良心良政系列報導

良心良政(1)國運籤福兮禍兮  學者一針見血揭假案整肅

良心良政(2)假案真辦30年 太極門假案揭台灣人權黑洞

良心良政(3)總統重申人權立國  公務員要以民為本

良心良政(4)兩公約行不行  人權成績單隱藏的戒嚴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