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先建後遷工程 拚115年底前完成

推動桃園航空城先建後遷計畫,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今(18)日率相關部會前往桃園航空城現地召開第25次專案小組委員會議,並與桃園市長張善政研商趕辦狀況,目前安置街廓已於今(114)年1月啟動點交,安置住宅也已於 2月陸續取得使照驗交屋,陳金德指示先建後遷期程將不再展延,務必於明(115)年底前完成,以利第三跑道工程依計畫期程推進。

陳金德表示,桃園航空城是國家最重要的公建及經濟計畫,每一項子計畫都環環相扣,而其核心則是擴建第三跑道(R3),依原計畫本應於113年12月完成先建後遷後全區施工,但由於安置工程及遷移作業遲延,經桃園市政府多次調整作業期程後,展延至115年12月。在中央地方合作下,上月起辦理安置街廓點交,而安置住宅則從2月起陸續辦理驗交屋,他也要求各單位要加速相關程序,並強調明年底完成先建後遷的期程將不再展延,讓R3可全區施工,搭配第三航廈(T3)建設,讓完工後的航空城進一步提升台灣競爭力、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陳金德指出,為兼顧建設與民眾權益,讓各項工作順利推進,中央已發放獎勵救助補償費超過127億元,包括徵收補償費、優先搬遷獎勵金、自願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費、搬遷補助費、特別救助金、安置重建補助費、住家房屋補助費、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等。目前基礎維生設施工程已於2月完成,在桃園市政府提出的建照申請五大便民措施下,選配安置街廓的民眾已順利領取430張建照,並有51棟自建住宅開工興建,後續如果在115年2月底前完成二樓版勘驗,還可申領每坪3萬元的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上限300萬元)。

陳金德補充,除安置街廓外,安置住宅也在近期陸續完工,預計於2月至3月取得使用執照,並陸續通知繳款、移轉登記以及驗交屋,並應如期在8月前完成交屋,讓民眾可以順利入住。有關安置戶自建及購置住宅貸款問題,行政院已特別協調中央銀行及金管會討論放寬貸款成數限制及優先核貸可行性,落實先建後遷的安置政策。

至於第三航廈(T3)工程,則會要求交通部督促桃機公司在確保工程品質、旅客便利性及公共安全前提下,以本(114)年9月15日完成北登機廊廳啟用為目標,檢討趕工策略,務必讓每一個環節都能緊密扣連,同時避免落後幅度加大,讓出入的國內外旅客,儘早享受量能及品質提升後的機場服務。【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