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明定禁止未成年「師生戀」,在成年學生方面,三讀條文明定,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利用不對等的權勢關係發展親密關係。

「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重點如下:

一、擴大適用學校類型&將教師、職員、工友、學生定義提升至本法位階

二、明確定義「校園性別事件」,並將校長&教職員工納入規範

三、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提供學生保護與協助措施

四、精進調查處理機制

五、強化主管機關提供諮詢輔導&適法監督

六、當事人可請求懲罰性賠償金

「性別平等教育法」是性平三法中首部三讀修正通過的法案,至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將於朝野黨團取得共識後,進行表決。【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