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羈押35年、史上最久、台灣著名的死刑冤案邱和順案,民間司改會於日前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邱和順義務律師團敦促檢察總長邢泰釗應盡快實施相關政策,呼籲儘速修正台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審查委員會(簡稱審查會)作業要點,賦予檢察官深入調查的義務,建立「跨級管轄」冤案救援平台,並保障審查進度的透明化,參考美國每年100件成功平反的案例,為邱和順伸張正義。
邱和順被控與共犯於1987年犯下「強盜分屍保險員柯洪玉蘭」與「男童陸正撕票案」;歷經13次審判,2011年7月判處死刑。然而調查顯示,兩個案件皆查無任何證據可證明邱和順等被告確實涉案,檢方的控訴是建立在被告等人的自白筆錄上。而前法務部部長王清峰於1994年擔任監察委員時,以「強暴脅迫」及「草率結案」為由,提案糾正承辦的10名警員和2名檢察官。1998年法院依妨害自由及偽證罪,判決其中4名員警有罪確定,意即邱和順等人當年確實是在刑求逼迫下完成自白筆錄。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說,「我也很誠摯地在這個地方為邱和順許一個願,希望明年的今天我們不需要再來這個地方開記者會。」。尤伯祥指出,監察院多次調查報告,都表示邱和順案是冤案,檢察總長曾提非常上訴,卻被最高法院駁回。
尤伯祥表示,除了請總統特赦,目前最有機會就是依審查會要點,向審查會提出聲請審查,期待能重新審視邱和順案的證據和事實,並促請台灣高等檢察署代為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為邱和順伸張正義。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也說,希望審查會發揮制定審查會要點的初衷,以合作取代對抗,有任何疑慮或要從什麼方向調查,義務律師團都很願意配合。他舉例,美國由檢察官發動冤案救援,近幾年每年都有100多件冤案獲得平反,並呼籲高檢署儘速修改審查會要點,參考美國成功的案例來調整。
由於監所內環境不佳,年事漸高的邱和順,身體健康每況愈下,近年來已多次進出醫院。義務律師團希望儘速為邱和順平反。當天除了司改會及義務律師團,還有許多民間團體齊力到場聲援,包括廢死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權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等。
【記者曾齡僾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