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12日第51屆人權理事會會議於召開,會議持續到10月7日。太極門案又成為討論的議題。《寒冬》雜誌還特別發表專題,報導指出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然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廣泛授權,可以調查各地侵犯人權的行為。台灣發生的事情可能類似的人權病徵,會影響其他國家和地區。正因如此,太極門案多次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引起廣泛關注。
截至目前,太極門案已經六度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每次探討不同人權侵害議題,包括限制出境、濫用稅收歧視特定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沒收不動產、貪腐及兩公約等。早在2010年11月9日,具有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世界公民總會」(AWC),透過聯合國1503程序,向人權理事會提交太極門案。1503程序是譴責侵犯人權案件並邀請人權理事會進行調查的投訴程序。時任AWC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Rene Wadlow博士指出:「太極門採取行動不只是為了自身,更是為了許多受害於不法課稅及旅行禁令的組織及個人的利益。」

同樣具有ECOSOC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AP-LC)」,2021年在第47屆人權理事會會議上,提交書面聲明(2021/6/21),內容是「政府如何濫用稅收來歧視某些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這是一種侵犯人權行為」,太極門案就是這樣令人震驚的案例。CAP-LC持續研究並提出聲明,還公布於聯合國網站供查閱。
第48屆會議所提的書面聲明(2021/8/31),重點強調「利用沒收不動產做為歧視少數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的武器」。2020年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因為一份自始不應存在的1992年度稅單,遭違法查封、拍賣與沒收,這份聲明即以太極門案例來說明這種危險策略。
第49屆會議則提交反貪腐的聲明(2022/2/28),呼籲人權理事會關注太極門案。其中貪腐的流氓官僚始終是一個關鍵因素。
第50屆人權理事會會議上,CAP-LC提交了另一份聲明,於2022年6月1日遞交,內容是關於審查台灣落實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的情況。CAP-LC指出,審查過程中,未能納入太極門案中所顯現的稅務及宗教或信仰自由問題。
第51屆人權理事會會議CAP-LC提交了新的書面聲明,指出「在世界各地,宗教少數團體持續遭到各種措施和策略的迫害。被汙名化及被貼上《邪教》標籤的團體,在非民主國家與民主國家都成為攻擊目標,特別是歧視性地課稅和沒收財產」。這種扭曲的邏輯也發生在台灣,CAP-LC解釋說,「一個名為《太極門》的心靈修行團體,是1996年鎮壓那些被指控在總統選舉中,不支持執政黨的宗教團體中受害者之一。這是後威權時代對獨立心靈修行團體鎮壓的一部分。」在最高法院於2007年7月13日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後,稅務騷擾仍繼續。
CAP-LC還強調,在2022年7月13日多位國際知名宗教學者和人權專家簽署了一封致台灣最高當局的公開信,呼籲解決太極門案。「太極門從未違法,也沒有逃稅。」因此,沒有理由不把修行聖地歸還給太極門。CAP-LC提醒人權理事會,太極門案「說明了以稅收和沒收財產的手段,作為歧視及迫害宗教與心靈少數團體的可怕後果。這不符合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國際原則。CAP-LC要求所有相關當局停止這些形式的歧視行為」。【記者:李英修/綜合報導】

相關報導
[寒冬雜誌2022-9-22]The Tai Ji Men Case at the UN Human Rights Council—A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