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今天(15日)宣布大宗物資降稅延長到今年底,原本大宗物資降稅將在9月30日到期,行政院長蘇貞昌主持院會表示,他已核定相關物資降稅再延長3個月,全部延長到今年12月底,蘇揆呼籲國內廠商共體時艱,一起來穩定國內的物價。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去年12月起實施四波關鍵原物料減稅措施,相當程度穩定物價,補貼原物料280億元,為持續舒緩大眾物資物價仍偏高壓力,避免物價波動影響經濟,相關部會審慎評估後,他已同意再延長3個月。
財政部說明表示,因應俄烏戰爭情勢,影響民生經濟,為確保國內物資充裕,穩定物價,業依貨物稅條例第7條與第10條及關稅法第71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11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汽油由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下同)6.83元調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徵收3.99元調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蘭一型水泥由每公噸320元調降至160元,降幅50%;並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牛肉由每公斤10元調降為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調降至5%、奶油由5%調降至2.5%、無水奶油由8%調降至4%,降幅均為50%,另小麥由6.5%調降至免稅,降幅100%。
財政部提醒,配合本次降稅措施之實施期間,國產汽油、柴油及水泥之適用期間,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規定,以出廠日為準;其他進口貨物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