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因應時空環境演變,為使行政更加便民,擴大人民參與,行政院會19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因應網路科技發展、國人生活型態改變,此次修法,統一現行「公告」方式,明定公告於「政府公報」、「機關網站」二種,並增訂「視訊聽證」、「公聽會程序」規範,修正「送達」相關規定,讓民眾可向行政機關指定「特定地址」或「郵政信箱」,作為文書送達處所。另明定行政函釋應於機關網站公開等,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擴大公眾參與,也讓民眾查閱資訊、收受文書都更為便利。
蘇院長指出,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法務部指出,本法施行以來,相較於制定當時的時空環境已多所轉變,諸如新興網路科技發展、人民生活型態改變等,對於行政法的傳統理念與任務均有相當影響。為因應時空演變,避免法令適用產生窒礙,該部就「行政程序法」進行通盤性檢討及研修。此次修正方向,在完備行政程序,以利機關遵循,使行政更加便民,並擴大人民參與,因此擬具「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