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於昨(26)日召開110年度第一回電價費率審議會,針對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進行審議,會中依據電價計算公式及調整機制,針對公用售電業各項成本資料及利潤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顧及近期國際油價因國際需求逐漸復甦,加上德州暴風雪造成短期內有供給短缺之影響,油價變動劇烈,整體影響仍須觀察。因此審議以電價穩定為首要,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6253元/度,創下6連凍紀錄。
次長曾文生進一步說明,台電去(109)年全年盈利261億元,今年第一季盈餘80億元也創5年來首次在第一季就獲利,這樣的反映表示台電財務狀況好轉,因而定調今年4~9月電價維持在每度2.6253元,創下2015年新版電價公式上路以來最長的凍漲紀錄。次長更透露台電在會中提出電價調整0.07%方案,有委員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提出意見,呼籲經濟部要想辦法解決。
經濟部表示,影響電價最主要的要件在燃料成本,近來不僅國際原油價格反彈漸漲,煤價也有上修趨勢,燃料成本考量是基本面,COVID-19疫情控制還有整體需求復甦情形也須納入考量,綜觀多項要件方能進一步評估燃料價格上漲是否為長期的趨勢。
審議委員在會中提出能源結構的調整將促使電價成本提高,這部分宜有預先的因應措施,電價循著調整機制如實反映將有益於節能政策推動。經濟部指出顧及台電在本次審議會提案電價調幅不大,評估電價調整實務面作業成本,定調本次電價不調整,預告9月審議會將依實際燃料成本再行檢討,且將發電結構轉變對電價影響同步納入考量。
根據「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度為1年2檢,原則上在每年4月及10月進行,其中更明定電價調整幅度最高限制為3%。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審議會優先考量點在電價穩定準備餘額水準對物價穩定的重要性,在電價公式規定合理利潤報酬率區間,核定台電109年盈餘超過合理利潤137億元,納入電價穩定準備,電價穩定準備餘額上修為244億元。【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