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21日全案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及廖國棟、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太流前董座李恆隆、政治公關郭克銘等12人,移審台北地院,並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檢調獲報2013年至2018年間,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及廖國棟、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前民進黨立委陳唐山、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5名現任和前任立委,涉嫌長期透過擔任政治公關行銷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當白手套,以「借款」、「捐款」、「政治獻金」、「出席費」、「公關費」等名義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在立院財政委員會上施壓經濟部,關說SOGO經營權一案,另針對李恆隆的請求,推動公司法第9條修法或舉辦公聽會,對經濟部商業司施壓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另查出現任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收殯葬業者賄賂,涉貪污罪。趙正宇透過郭克銘收受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和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賄賂約2千萬元,施壓營建署,意圖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約2萬坪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變更為殯葬用地。檢調7月31日前往搜索時,在趙正宇家中查扣新台幣920萬元賄款現鈔。
被起訴被告包括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涉嫌行賄的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以及各立委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余學洋、徐永明、丁復華、吳世昌、林佳騏等人。緩起訴的被告包括李秀峰、翁華利、林家騏、蕭立志,至於趙正宇因部分案情認罪,部分獲緩起訴。不起訴名單包括郝毓汶、洪思佳、林鈺傑、李承值、陳虹羽、劉培東、鍾克信、陳明瀚。至於捲入立委弊案的陳唐山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