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人員涉嫌違法走私菸品,監察院今(23)日審查通過監委高涌誠、王美玉、張武修所提調查報告,對交通部、外交部、關務署提出糾正,另依憲法第 96 條及監察法第 24 條規定,因總統府及國安局並非糾正權行使對象,故籲請總統府參處,及請國安局確實檢討改進,以匡正國安特勤紀律。
針對交通部,3 位監委表示,華航為交通部透過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部分持股的民營公司,有官股色彩,政府以間接持股方式擁有相對多數股權,董事長、總經理形同官派,並具有一定程度之決策影響力,其內部主管卻為衝高銷售業績無視國家法令規定,歷年來多次與國安特勤人員合作顯逾法令規定數量購菸,更為總統專機府會單位特設定「@VIPPR」專用網路預購訂位代號,放寬網路預訂系統單一品項數量限制,訂購遠逾法令規定允許之數量,違反菸害防制法、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及菸酒管理法,均有違失。
3 位監委表示,華航為交通部透過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部分持股之民營公司,政府以間接持股方式擁有相對多數股權,董事長、總經理形同官派,並具有一定程度之決策影響力,其內部主管卻為衝高銷售業績無視國家法令規定,歷年來多次與國安特勤人員合作顯逾法令規定數量購菸,更於 108 年「自由民主永續之旅」總統專機返國後,配合將預購未上機暫存放桃園機場管制區內保稅倉庫之巨量免稅菸品移往機邊交貨,利用國賓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機會混水摸魚載運入境。且華航為促銷免稅菸品,竟罔顧國人生命健康,為總統專機府會單位特設定「@VIPPR」專用網路預購訂位代號,放寬網路預訂系統單一品項數量限制,訂購遠逾法令規定允許之數量,違反菸害防制法、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及菸酒管理法,核有違失。
對此,交通部回應,針對國安人員走私菸品案,已立即要求華航提出行政檢討報告,並全力配合檢調偵辦,釐清華航涉及本案案情,該公司除已提出檢討報告及六大改善措施外,並懲處相關人員在案;對於監察院之糾正,若有進一步須改善精進之處,交通部將配合檢討辦理。
而外交部辦理總統專案出訪任務行前規劃,雖行前舉行說明並提供行前注意事項,但卻忽略專機購買免稅商品數量限制及相關法令規定,致國安特勤人員及專案訪團成員將超額購買免稅菸品之機制視為福利,以致觸法。鑑此,外交部宜強化總統專案出訪任務之行前規劃內容及檢討改進。
另本次事件團購超額之免稅菸係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出口及裝機手續,惟未依機型設定合理裝載數量,並確實檢查上機,僅憑航空公司以紙本向海關申報裝載清單(數量)之形式審核監督,未能警覺申報上機菸品明顯異常超量,致有心人士串謀利用暫時存放保稅倉庫漏洞,並利用總統專機返國禮遇通關挾帶入境,海關顯有違失。[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