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3

衛生福利部今(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等相關訊息,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申請防疫補償金。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衛福部表示,防疫補償辦法已於3月10日發布,若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而提出申請時,須填寫申請書並檢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或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據了解,截至3月18日止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此外,依3月1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3月17日起,民眾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國家或地區,亦不得申領防疫補償。
另有關照顧者之防疫補償,則預計於3月31日開放民眾申請,應備文件及各縣市受理窗口,可逕至衛福部網站查詢。【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