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 高院判丁守中敗訴定讞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落選人丁守中於2018年11月24日,以3567票差距險敗給柯文哲,丁不滿選務紊亂與選舉不公,向法院遞狀提出選舉無效訴訟,今(17)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丁守中上訴,判決敗訴定讞。高院表示,丁守中所指選務違法,僅為規劃違失,但並未影響選舉的結果,因此,本案不構成選舉無效之要件。

丁守中2019年11月在辯論庭時提出,選委會放任選舉人於投票時間下午4時後進入投票所投票,卻延到7時47分才全數投票完畢,台北市共有1303個投開票所都延遲投票,佔比高達了8成3,這如同是刻在額頭上非常明確的違法失職現象。但中選會及北市選委會也反駁,選務人員並未觸犯到選罷法第118條的規定,有故意過失或舞弊之行為,因此並不符選舉無效的法定要件;而且選罷法第65條未規定排隊者不得使用手機,這也不符選舉無效之要件。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定,依據丁守中的主張及舉證,未符合選罷法第118條規定「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相關法律立法目的是在保障選舉人的投票權,對於丁守中的請求判決選舉無效,並無理由對此上訴駁回。

中選會表示,尊重法院的確定判決全案至此確定,感謝全體戮力從公遵循依法辦理選務的選務人員。對於外界批評去年九合一選務缺失的種種,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以及各地選委會將會深切檢討並積極改進。努力辦好2020年1月11日的選務,這是中選會及各地選委會應該做好的事,全體選務人員定當全力以赴。【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