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孟加拉居民以穆斯林為主,該國法律先前規定,新娘必須在結婚登記表上述明自己是否為處女、寡婦或離過婚。如今孟加拉最高法院下令,將「處女」這個選項改成「未婚」,女權團體對此表示歡迎。
歷經5年訴訟,孟加拉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穆斯林女性以後不再需要於結婚登記表上說明自己是否為處女。新法將於2019年10月生效。
綜合外媒報導,孟加拉於1961年開始在法律規定使用「處女」一詞,此規定一直遭到女權組織的批評。女權人士認為,這個字眼具有侮辱性,是對婦女的歧視。
根據了解,孟加拉穆斯林的結婚證書上,要求女方在「處女、喪偶、離婚」中選擇其中一種身分,公布自己是否貞潔,可是男方卻不需要。這項規定不但有侮辱和歧視的意味,也違反個人隱私權。因此孟加拉最高法庭裁定,以後不但改用「未婚」替代「處女」一詞,同時新郎也必須對等地公布身分。【記者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