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跨境商業糾紛 46國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

為調解跨國企業間糾紛,去年12月由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國際間仲裁協議之聯合國公約》(U.N.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Agreements Resulting from Mediation),包括中國與美國在內的46個聯合國成員國於7日在新加坡共同簽署了此公約,因簽署地為新加坡,所以又簡稱為《新加坡調解公約》(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公約的目標在協助調解國際企業間爭議,能達成商業和解及後續的執行,以穩定跨國貿易關係,避免選擇對簿公堂的方式,曠日費時又可能造成商業上不可估計的損失。

簽署儀式有67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參加,其中包括中國、美國、韓國、印度、新加坡、哈薩克、伊朗、馬來西亞、以色列等在內的4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公約。然而,日本及歐盟尚未加入簽署。歐盟表示,尚未決定以歐盟作為一個整體來簽署公約,還是由各成員國獨立簽約。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簽署儀式表示,此公約健全了國際間商業爭議的調解制度,有助於推動國際貿易、商業與投資。而此次多個國家及地區能共同簽署此公約,也展現了國際間對多邊主義的共識及支持。

聯合國秘書長,也是前葡萄牙總理安東尼歐·古特瑞斯(António Manuel de Oliveira Guterres) ,通過視訊表示,《新加坡調解公約》強化了解決國際商業爭議時的國際法治規則,也凸顯了多邊主義價值。

聯合國負責法律事務的助理秘書長史蒂芬·馬蒂亞斯(Stephen Mathias)在簽署儀式上也強調,《新加坡調解公約》將與1958年的《紐約公約》一樣地,對爭議事件做公平的仲裁調解,並確定和解協議的後續執行。這是國際間對多邊主義的支持,此次簽署儀式的成功,也代表著多邊主義的勝利。

這份公約在新加坡簽署並以新加坡為名,對於擁有超過130家外國法律事務所的新加坡而言,隨著跨國商業糾紛的增加,將處於極度有利的競爭地位,未來成為國際法律中心。【記者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