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2014年太陽花學運引起「323行政院驅離」的衝突事件,經前立委周倪安自訴提告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涉嫌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罪,昨(18)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黃昇勇無罪。自訴人委任律師尤伯祥表示,對此判決感到失望。
前立委周倪安等人自訴表示,2014年「323陳抗事件」發生時,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警政署長王卓鈞、前北市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現場指揮官黃昇勇等人,以武力驅離在行政院前靜坐的民眾,涉犯殺人未遂等罪;不過,除了黃昇勇外,台北地院已以程序等問題不受理案件,本案被告僅剩黃昇勇1人。
判決指出,在323陳抗事件中,部分民眾以油壓剪等工具破壞行政院拒馬,破窗闖入行政院,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命令各分局執行驅離任務,依法所為且有阻卻違法事由,判決無罪。另外,驅離過程中,部分員警違反比例原則且使用暴力攻擊民眾,造成超過42人受傷,違反兩公約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規定,國家須調查施暴員警並賠償受害人。
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團發表聲明表示,3月23日擔任現場指揮官的黃昇勇,放任員警用警棍、或以強力水柱攻擊靜坐民眾,在蒐證光碟可看出並非少數員警的失控行為,而是國家組織性犯罪,黃卻被判無罪,而目前台灣的司法系統常是加害體系的一環,幾乎不可能究責。【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