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2016年日本各地561位前漢生病(leprosy,舊稱痲瘋病)患者家屬們對政府提起國賠集體訴訟,認為國家對漢生病患者採取錯誤的隔離政策,連帶造成患者家屬權益受損,不僅患者與家人骨肉分離,更連帶讓家屬面臨外界歧視與差別待遇,要求政府給予賠償和謝罪道歉。
熊本地方法院6月28日首度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總額約3億7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億605萬元),法院一審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首相安倍晉三9日公開強調,考量到家屬所承受難用筆墨形容的遭遇,宣布政府決定放棄上訴。
日本曾經為了防止漢生病擴大傳染, 在1953年制定《痲瘋病預防法》,進行隔離患者, 雖然漢生病之後被發現傳染力極弱,也找到治療方式,但日本政府仍持續執行強力將患者強行送入療養院與世隔絕, 一直到1996年相關法律廢止後才停止。1998年,前漢生病患者們在日本各地提出訴訟,熊本地方法院於2001年判決病患勝訴,國家須負起賠償責任,時任首相小泉純一郎承認隔離政策是錯誤並向所有受到影響的人致歉。
代表561名漢生病患者家屬提出訴訟的律師表示,過去政府賠償對象僅限於漢生病患者本人,但人權受害的不僅是漢生病患, 患者家屬的身心也造成終生難以恢復的傷害,導致許多患者家屬在就學、就職、婚姻等方面遇到阻礙遭受歧視;政府能做出放棄上訴的判斷,是承認責任的第一步,未來政府應該與民間合作,致力於消除社會對漢生病的偏見與歧視。【記者 李彣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