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加拿大國會在當地時間6月10日通過一項法案,禁止捕獲、圈養,繁殖鯨豚類動物,違者最高處20萬美元罰款,此舉深受動物保護團體歡迎。
根據外電報導,加拿大參議院曾於2015年提出此項法案,經由下議院進行多次討論,目前只待皇室同意施行。該法案明定不得圈養鯨魚、海豚,同時禁止進出口這些海洋哺乳動物,也禁止讓它們進行娛樂性表演,但是已被圈養的動物則不溯及既往,水族館可繼續圈養,另外若這些動物因受傷需要照護,在當局授權下則不在此禁令範圍內。
加拿大世界動物保護協會(World Animal Protection Canada)代表麥特洛(Melissa Matlow)表示,這項重要法案,將可確保加拿大小水槽內的鯨魚和海豚,將是受苦的最後一代。協會也希望其他國家能夠追隨加拿大的方向。
加拿大動物權利組織Humane Canada也於推特發文表示,「美妙的事情從來不匆忙。我們今天要慶祝終結對鯨和海豚的捕獲及圈養。」
動保團體發言人狄弗里斯(Nina Devries)表示,加拿大已為第11個,採取先進立場,反對為娛樂目的而捕獲和繁殖鯨魚、海豚和鼠海豚(porpoises)的國家。
加拿大目前只有尼加拉瓜大瀑布附近的多倫多海洋公園和溫哥華水族館,有圈養的鯨類動物和海豚,多倫多海洋公園有61隻鯨類和海豚,溫哥華水族館只有一隻海豚。【記者黃健雅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