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師師相護 家長團體力挺教師法修法

行政院會今年3月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擬降低審理不適任案時的教師代表比例,此舉引發教師團體反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相關教育和公民團體今(9)日發布聯合聲明,力挺教師法修法,認為能解決長久以來「師師相護」問題。

依現行教師法規定,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1/2,因此常被外界詬病,難以淘汰不適任教師。行政院院會3月7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擬在處理不適任案時,將上述教師代表改為「少於」總額1/2。目前該草案正送立法院審議中。

對此,由各縣市教師會、教師職業工會、教育產業工會等多個團體組成的教育專業聯盟,認為此舉恐導致無專業背景的人進入教評會,進而影響教師專業自主,且過去不適任教師難以處理,並非教評會「師師相護」,而是校方不提報,修法沒有對症下藥。

不過,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多個家長團體和教育團體,則發出聯合新聞稿指出,教評會中的教師代表易因同事情誼,不忍心處理不適任教師。這次修法,正好可讓教師擺脫長期以來的「師師相護」惡名。

聲明指出,降低教評會教師代表比例,而容納更多不同領域的外部委員,能讓日後處理不適任教師,立場更為超然,沒有所謂不尊重教師專業的問題。同時也呼籲立法院在審議時,進一步降低教評會出席和表決門檻,並讓家長遇到不適任教師時,可以直接向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專審會)提報,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不用再透過校方。【記者 林芳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