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屍案死囚謝志宏羈押19年 台南高分院裁定再審獲釋

謝志宏遭控犯下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死刑定讞,已被羈押19年,台南高分檢去年9月以檢察官發現案件還有新事實、新證據,認定謝志宏應受無罪判決,因此聲請再審;台南高分院今天(14日)裁定再審並停止羈押。台南高分檢下午提訊謝志宏開庭後,決定當庭釋放。

民國89年6月台南市歸仁區發生雙屍命案,19歲郭俊偉和21歲謝志宏被逮,全案歷經11年,經法院更7審,郭、謝被判死刑定讞,謝志宏一直被羈押在台南看守所,迄今已19年。去年9月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找到謝未殺人的新事證,聲請法院再審,台南高分院今天合議庭裁定准予再審,5天內可抗告,俟抗告確定後,即可分案開始再審程序。

台南高分檢下午從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提訊謝志宏後,隨即當庭釋放。謝志宏離開法院後,隨即被媒體問心情如何,他以「只是轉身」來形容,被問到有什麼感想時表示「自由真好。」謝志宏入獄時21歲,現在出獄時已40歲,但這場訴訟還沒結束,謝志宏官司路還須走下去。

謝志宏的母親及胞兄在台南高分檢等候好消息,並謝謝大家的幫忙,家人和營救團體都深具信心。迎接謝志宏的還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南律師公會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曾死刑定讞、2017年才無罪確定的鄭性澤都到場擁抱謝志宏。【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