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大法院(相當於我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金明洙(Kim Myeong-su)1日宣布該法院13名大法院法官以9比4的比數裁定,未來南韓役男可因「宗教信仰和良知」拒絕服兵役,且不應構成刑事罪行。
朝鮮半島軍事情勢緊張,按照南韓《兵役法》規定男性須服為期2年的兵役,任何年齡介乎18至35歲、且身體健全的男子必須服役,否則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1950年代起,南韓已有逾1.9萬人因信仰「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遭關進監獄。
在過去65年裡,共有1.9萬名耶和華見證人因為信仰遭到囚禁。耶和華見證人國際發言人吉利斯(Paul Gillies)表示,很高興能聽到南韓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的決定,並承認這些因宗教因素拒絕服兵役者的權益。
南韓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吳承勳(譯音)2013年被徵召入伍,他以宗教理由拒絕,結果被判監18個月,吳承勳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敗訴後再上訴至大法院。13名大法院法官審理此案,以9票對4票,裁定吳承勳上訴成功,判詞指出良心自由的地位高於憲法規定的兵役義務,若政府處以刑罰,將是過度限制良心自由,違背寬容少數的民主原則。
隨着南北韓緊張關係緩和,南韓國防部早已表示,計劃在2022年把陸軍服役期限,由現時21個月減至18個月。所以針對此次大法官的裁決,南韓國防部目前所研擬的替代役制度,預計將替代役的役期設為36個月,是一般兵役的兩倍。
由於此次大法官的裁決將推翻大法院在1969年和2004年在兩次相似案件中的裁決,也是大法院首次否定1950年代實行至今的《兵役法》,預料將影響各級法院正審理的930多宗同類個案。
這次南韓最高法庭的決定無法溯及既往,因此現在因宗教因素拒服兵役、已在監獄內的人並不會受益,法案只會影響到未來的南韓役男。【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