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起  國中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2.2人

十二年國教課綱將於108學年度實施,為因應新課綱之彈性師資人力需求,教育部今(6)日修正發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自107學年度起,將一般地區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2.2人,同時也增訂偏遠地區國小及國中教師員額編制之設算方式。

教育部表示,現行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2人之規定,自民國70年以來均未調整。本次修訂除將一般地區國中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2.2人外,並保留全校未達9班,得另增置教師1人之規定。舉例來說,現行9班學校教師員額為19人(9班*2人+1人),修正後,9班學校教師員額則提高為21人(9班*2.2人+1人)。

為配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1條規定,準則增訂第4條之1,明定全校學生人數達31人以上之偏遠地區學校,其教師員額編制之計算公式,並分三年逐步完成教師員額編制,以全校9班之偏遠國中來說,其教師員額編制約可提高為23人。

教師員額編制提高後,全國將增加1,493名員額,其經費已由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設算,至於偏遠國中在三年達成後,最終約增加1,000名教師員額,經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記者 林芳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