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駁回管中閔聘任 台大校長需重選

教育部27日晚間決議,裁決延燒3個多月的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宣布駁回台大校長管中閔聘任案,認定當選無效,要求台大重新進行遴選。

教育部在遴選結果聲明指出,台大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領頭羊,台大校長必然要接受更嚴苛的檢驗,遴選是為選出帶領台灣最高學府的領航者,但在這次台大校長的遴選過程中,學術倫理、基本誠信並未被彰顯,甚至是被含糊以對;遴委會亦未遵守其自訂之各階段遴選基本準則。因此,教育部無法接受此次的遴選結果,因而駁回聘任決定。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解釋,調查過程中雖沒有發現管中閔違法兼職、兼課、違反重大行政規範等。但台大在遴選過程中,卻爆出管中閔隱匿擔任台灣大獨董的重大資訊,甚至擔任台灣大薪酬委員,台灣大副董蔡明興竟擔任校長遴選委員,沒有確實做到利益迴避原則,對其他候選人不公平,造成「蔡董投管董」重大遴選瑕疵,台大也沒有善盡幕僚應有責任,明顯有違學術誠信規範。

根據《校長遴選辦法》,如果要重啟校長遴選,程序完全「重新開始」;先由校務會議修正遴選辦法,再組成新一任的遴選委員會,再向外徵求候選人、發表理念跟訪談,可能要忙到1年半以上。也就是遴選出正式校長,「還要再等一年半」。如果台大在公正且符合規定情況下,仍選管中閔為校長,教育部就會尊重聘用。【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